临沂一中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临沂一中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责任与原则)
1.课堂安全负责制:任课教师为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实行 “一岗双责”,全程对课堂秩序、学生人身与心理安全负责。
2.核心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责任到人;严禁体罚 / 变相体罚、讽刺挖苦学生,尊重人格与生命安全。
3.适用范围:所有室内课堂、实验课、体育课、自习课、社团课、室外教学及临时教学活动。
二、课前安全管理(课前 2 分钟到位)
1.到岗与考勤:课前 2 分钟进教室 / 教学场地,点名查人,查明缺课学生去向,异常立即报班主任、年级组。
2.环境与设备检查:
(1)教室:查门窗、桌椅、电源、地面(水渍 / 杂物)、消防通道畅通。
(2)实验室:查仪器、试剂、水电、通风、防护用品,预做实验,排除隐患。
(3)体育场地:查器材、场地平整度,询问学生身体状况,不适者安排见习。
3.特殊学生关注:掌握 “四特学生”(特异体质、特殊家庭、特殊性格、特异心理)情况,提前做好防护与关爱预案。
4.严禁私自调课、代课、脱岗;确需调课须经年级 / 教务处批准。
三、课中安全管理(全程在岗、全程管控)
1.秩序与行为管控
(1)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不拖堂;全程在岗,不做与教学无关事。
(2)及时制止追逐打闹、攀爬、推搡、危险游戏、携带管制 / 危险物品等行为。
(3)严禁学生擅自离开课堂 / 教学区域;确需外出须教师陪同或安排专人看管。
2.教学活动安全
(1)实验课:先讲安全规范、操作要点、应急处置;教师全程指导,严禁违规操作;危险实验教师先示范,学生分组有序进行。
(2)体育课:充分热身,讲清动作要领与自我保护;不安排超强度、高风险动作;对伤病 / 特异体质学生安排适宜活动或见习。
(3)多媒体 / 电教课:规范用电,不私拉乱接;设备故障立即停用,报后勤维修。
3.心理与健康安全
(1)关注学生情绪、精神状态,发现异常(哭闹、沉默、过激、自残倾向)立即干预、安抚,及时报班主任与校医。
(2)课堂突发疾病、受伤:立即停止活动,第一时间报校医、班主任、年级,必要时送医并通知家长。
四、课后安全管理(收尾与交接)
1.清场与检查:下课有序疏散,不拥挤;检查教室 / 场地,关闭水电、门窗,排除遗留隐患。
2.情况交接:向班主任反馈课堂异常、学生缺勤 / 伤病 / 矛盾等情况,做好记录。
3.自习 / 值班课:自习教师同课堂安全要求,全程在岗,维持秩序,处理突发。
五、特殊课堂专项要求
(一)实验课安全
1.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规程,危险化学品双人双锁,领用登记。
2.学生必须穿实验服、戴防护用具;严禁品尝试剂、擅自混合药品。
3.实验后按规定处理废液、废渣,归位器材,做好安全记录。
(二)体育课 / 室外课安全
课前检查场地、器材;学生穿运动服、运动鞋,不佩戴金属 / 尖锐饰品。
六、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处、教务处等共同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临沂一中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