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临沂一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陈炳伟 党委书记
朱文宏 校长
副组长:宋 青 副校长 南校区校长
薛永杰 副校长(重庆援教)
张少华 副校长
高 翔 副校长 北校区校长
徐帮利 副校长
陈奎才 副校长 校本部校长
成 员:庄虔富 徐淑波 侯鹏飞 王 颖 郑洪波
张现才 武光海 金 刚 许琳琳 狄丽煊
王文平 郑祥华 李中山 柏庆平 孙运鹏
赵修喜 赵民苍 王海迎 宋昆鹏 刘 军
李京国 李学建 赵举宝 王依友 娄在军
张志东 李 飞
学校食堂校长职责
一.校长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卫生、食堂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本意见的实施。
2.学校食堂和学生用餐工作应列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3.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建立奖惩制度。
二.执行校长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食品卫生、食堂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本意见的贯彻实施。
2.学校食堂和学生用餐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3.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和学生用餐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4.定期召开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会议。
5.执行分层签约制,责任到人,督促各部门各司其责。
6.落实奖惩措施。
临沂一中食堂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全力保障广大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机制,落实校长为全校第一责任人,执行校长为校区具体责任人并担任校区食品安全总监,负责主导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直接对第一责任人(校长)负责,协助第一责任人做好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餐饮食品安全。
1.督促落实《临沂一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临沂一中食堂运行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要求。
2.负责协调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及相关工作,确保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顺利办理、变更及延续申请。
3.组织拟定并督促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定期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向第一责任人报告校区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措施,阻止、纠正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4.组织拟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义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负责督促、 指导食堂从业人员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6.接受和配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7.其他与餐饮安全管理相关的工作事宜。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提高守法经营的思想意识。
2.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生产、加工、经营各种食品,不准以次充好,严禁生产经营伪劣商品。
3.不进腐烂变质的原材料、商品等。使用材料要生、熟分开,主、副食无异味、无变色、无杂质,以防食物中毒。
4.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上下班要检查设备、设施安全程度及时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霉、防鼠、防灾害等。
5.搞好个人卫生,工作时要穿戴整洁,定期参加体检,并取得健康证。
6.搞好环境卫生工作,确保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7.餐桌要摆放整齐,每天将地面全部拖一次,保持地面光洁,餐桌及条凳要擦干净,不得存有任何污物,垃圾桶每餐必倒,要保持垃圾桶内外清洁。
8.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有一人在餐厅内值班,主要任务是保持餐厅内的卫生及看管餐厅内的物品,餐厅两侧的工作间每餐后要保持好卫生,室内要整洁,物品要摆放整齐,确保卫生不留死角。
9.餐厅工作人员有权检查餐具私拿、占用问题,确保餐具不丢失,不损坏。
10.学生就餐结束,必须彻底将餐具清洗,无任何污物并进行彻底消毒,保证学生用餐卫生。
11.餐具必须在饭前半小时方可将餐具推出,最上边的餐具要翻扣,并摆放整齐。
12.爱护公物,做到不私拿、不占用学校的任何物品,工作人员有权检查各网点私拿、占用餐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