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书
日期:2025-03-27 20: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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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项目: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脱贫享受政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民办学校学杂费标准高于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每年3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学生资助申请认定评审表》。所在学校在身份核实后,按程序办理学费免除手续。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中在校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300元。
办理流程:每年3月31日前,学生依据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学生资助申请认定评审表》。经学校认定、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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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厚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