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收入和支出,严格控制收支范围及收支标准,强化财务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建设节约型学校,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规定,结合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我校财务收入管理、支出管理、支出报销流程及具体要求等管理办法。
一、收入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工会经费收入等。
(一)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主要是指预算申报的人员经费、生均经费等预算收入。
(二)事业收入
1.事业收入是指我校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上缴财政专户后从财政申请拨回的项目资金。
2.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学费、住宿费),应通过“山东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收取,通过20位缴款码多种方式缴费至财政,入账时附非税收入缴费汇总表、收费通知单等。
(三)工会经费收入
工会经费收入在学校工会账套中记账,独立核算,包括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入账应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收入明细表、收入依据等;利息收入计入其他收入,入账时应附银行利息单。
(四)其他要求
1.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设账外账,严禁公款私存。
2.对于各种收入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占用或坐支。
3.本学期收取学生的教材费、作业本费、教辅费等代收费必须在本学期内实现支出,若有结余需及时退还给学生。
二、财务支出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项经费支出管理,切实增强资金使用计划性、精准性和合理性,有效克服经费使用的随意性,最大限度避免债务生成,通过建立资金使用事前审批制度,完善内控机制,填写《临沂一中经费使用事前审批单》(附件1)在执行本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下列支出。
(一)零星采购类:
是指采购金额﹤50000元的货物、服务。凡购买《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附件2)内的货物、服务,必须通过齐鲁云采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需提前向财务科报政府采购计划,原则上按照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报销时应提供临沂一中经费使用事前审批单、增值税普通发票、购物合同(10000元以上)、销货清单、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入库单/领用单。达到固定资产核算标准的另附临沂第一中学国有资产增减审批单。采购电脑、打印机、空调、办公桌椅、沙发等有单价限制,详见《通用办公设备、电脑软件配置标准》(附件3)。
(二)日常维修类:
应提供临沂第一中学事前审批单、增值税普通发票、维修合同(金额≥10000元)、维修明细、验收单。
(三)公务出差类:
差旅费:是指我校工作人员临时到临沂市城区(城区包括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
(1)城市间交通费: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乘坐火车为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为二等座;乘坐轮船为三等舱;乘坐飞机为经济舱;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凭据实报实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
(2)市内交通费:应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其中到外省及省内其他城市出差的最高不超过80元/人·天;到市内县出差的最高不超过50元/人·天;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天计算,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算。
(3)住宿费:教职工出差应住单间或者标准间,住宿费限额标准参照《临沂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临财行【2023】3号)(附件4)执行。
(4)伙食补助费:若酒店安排餐饮,根据发票在补助标准之内据实报销;若酒店不安排餐饮,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出差结束报销时应提供培训(或会议)通知、出差审批单、差旅费报销单、交通费发票(车票、机票原件)、出差培训照片、住宿费发票及住宿明细。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原则上也不得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乘坐公务用车出差的,不得报销市内交通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对未经批准的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四)培训费
培训费:包括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学校举办各种培训会产生的费用。
(1)教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包括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培训费等费用。其中城市间交通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餐费报销办法参照上述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学校举办的各种培训会费用:
①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报党委会审定后执行。
②培训费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以及其他费用。除师资费外,培训费实行分类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
住宿费 |
伙食费 |
场地、资料、 交通费 |
其他 费用 |
合计 |
240 |
130 |
50 |
30 |
450 |
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用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10天(含10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0天(不含1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90%控制;超过20天(不含2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天(不含30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半天(含半天)以内的培训,不安排食宿。场地、资料、交通及其他费用在培训费综合定额标准(不含食宿费)的70%内安排。
③师资费在综合定额标准外单独核算。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每学时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 元,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其他人员讲课费参照上述标准执行。培训工作确有需要从异地(含境外)邀请授课老师,路途时间较长的,经校长书面批准,讲课费可以适当增加。授课老师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学校举办的各种培训费用报销时应提供住宿费发票、餐费发票、场地费发票、费用明细、讲课劳务费发票、授课老师信息(职称证明、授课老师身份证号、手机号及银行收款信息) 、培训审批单、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培训现场照片等。授课教师的劳务费,学校应履行代扣代缴个税义务。
(五)公务用车类:
公务用车的保险、维修、加油、租赁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定点采购,由校办公室集中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临沂第一中学公务租车审批单》/其他审批单、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明细、刷公务卡的需提供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
(六)考试工作餐:
《临沂第一中学工作餐审批单》、考试文件(应含用餐标准,若无请提供安排用餐说明)、就餐人员名单。具体事宜请联系总务处。
(七)托幼费:
报销时应提供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或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票据上需注明幼儿所在班级、幼儿在校所属月份和报销月份相同、幼儿家长签字)、户口本的索引页及幼儿户口单页复印件,如果孩子和家长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可提供幼儿医学出生证明复印件。每年集中办理报销业务一次,次年不再报销当年的托育费。
(八)大额采购类:
是指采购金额≥50000元的货物、工程、服务。申请科室根据年初预算按时执行,达到招标限额的提前报财务科走政府采购流程。
1.报销时应提供报销审签单、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大额资金支出项目审批表(附件5)、三重一大会议记录、发票/收据、限价报告、合同、结算报告、验收报告、固定资产增减手续等相关材料。
(1)报销审签单金额根据工程结算报告金额填写,发票数需开具审定数全额。审定数不得超合同数10%,不超10%的增加部分需有补充合同。第二行备注分*次拨款:审定值**元,拨付**元,留3%-5%的质保金**元**年(仅工程类)。填写完毕后复印留存。待质保期结束,施工方开具收据结算,一张收据附一张原审签单复印件、合同复印件、结算报告审定单复印件。
(2)项目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的逻辑关系:
①限价金额≥合同金额≥结算金额。
- 限价报告时间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早于结算报告时间。
(九)工会经费支出类
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的支出。学校已成立中国教育工会临沂第一中学委员会独立法人机构,开设工会账户独立核算。根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使用工会经费,使用工会经费时需开具工会名称发票。
(十)财务支出报销的具体要求
1.采购审批单的申请人、入库人不能为同一人。
2.实行“漏斗式采购”制度。本校每月零星办公用品等的购置由各科室提出申请,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领导审签后报总务处统一采购。特殊情况下,总务处可委托相关人员采购,需要签署总务处意见,无总务处意见原则上不予报销。采购物品后由总务处严格登记出入库管理。
3.以上所有业务的发票方、合同方、附件方、收款人及盖章必须名称一致,尽量避免与个人签订合同,与个人签订合同,开具发票为劳务发票的,由财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公务卡使用说明:凡涉及以下16项支出的费用,除公对公直接转账方式外需要职工个人垫付的费用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分别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使用方法:直接刷卡或绑定微信扫码支付。报销流程:付款后保存好刷卡小票或付款截图,凭发票及费用明细等相关附件于还款日之前及时到财务室办理报销事宜,审核签字后由财务负责还款。如出现应使用而未使用公务卡的公务消费支出,应由经办人写出仅允许一次的书面承诺书,作为附件存入会计档案,同时财务人员做好台账登记管理。
5.经办人应在报销票据空白处注明“经办人 ”并签字, 公务卡消费交易凭条(公务卡消费扣款信息截图)应注明持卡人姓名。各种凭证、费用报销单一律要求用碳素笔填写,做到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金额大小写要清楚、完整、正确,报销单据按规定粘贴。不符合要求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报销。
6.经办人对报销票据真实性负责,如出现虚假报销,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第一时间向领导汇报并限期整改;如虚假票据已经报销,经办人应写出说明将报销款交回财政并追究经办人责任。
三、财务报销流程
(一)事前审批:前两项报销事项由经办人到财务室领取事前审批单或自行打印填写,按照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分管业务校长→财务审批→财务分管校长签字的顺序,审核签字后交总务处,由总务处/教务处统一安排采购、维修。第三项差旅费报销需事前填写《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出差审批单》(附件6),按照科室(年级)负责人→业务分管校长意见→财务中心意见→财务分管校长意见审核签字。采购、维修等金额≥50000元需经党委会集体决策,提供三重一大会议记录表、大额资金审批表。
(二)事后报销:准备好以上所需凭证到财务室整理贴单,填写临沂一中费用报销审签单(附件7),差旅费报销填写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差旅费结算凭证(附件8),财务审核无误后加盖财务审核章,经办人签字→科室负责人签字→分管业务校长签字→分管财务校长签字→校长审核签字→党委书记审签(金额≥50000元)后留存财务室。
(三)流程涉及科室/人员职责:财务对原始凭证是否合规、准确、手续完备性进行审核。科室负责人/分管校长对报销事项的真实性、必要性、合规性审核。分管财务校长对学校经费支出事项的合理性、合规性审核。校长对学校重要经费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校党委会对学校重大财务事项或非常规性事项等进行审议。
中共山东省临沂第一中学委员会
2024年12月28日